关于2019年清明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26作者:浏览次数:152

各学院:

现将2019年清明节假期相关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 共3天。201945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

2、各学院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放假前要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外出旅游、火灾、食品中毒、溺水、防范传销、非法校园贷等为重点的安全纪律专题教育,强化学生自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3、为保障学生的假期安全,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不得以班级、宿舍、社团等集体组织外出郊游。

4、各学院对离校学生要做好离校学生去向登记,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落实好家校联系制度,对留校学生要做好教育与管理。要把握学生动态,特别是请假外出学生以及毕业生的状况,加强关心关注。要加强重点人员的关注,把握其思想行为状况。要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特点,组织开展文明健康校园文体活动。

5、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6、进一步关注学院特殊问题学生,尤其重点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在节假日前后情绪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7、各学院于201947日晚清查学生在校情况。

8、各学院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实行假期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请各学院于4月3日上午将值班表报一份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要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应对,及时处理有关问题。遇突情况,及时向8621616(应急总值班室)、8621613(学工处)报告。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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