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学生平安保险索赔须知

发布者:教育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25作者:浏览次数:268

教育学院学生平安保险索赔须知

    1、学平险应承担哪些保险责任?

学平险是一款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涵盖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医疗、意外导致的门诊医疗费用等保险责任。

    2、发生保险事故后,该如何报案?

首先通知院系班主任、辅导员,然后由事故当事人或院系辅导员报备校学工部,并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电话分别为:全国免费服务电话400-88-95518;理赔办公电话0713-8385518;理赔人员电话18971713957(陈佳);保险服务人员电话15971386989(王芬)。

    3、保险事故的索赔流程有哪些?               

疾病住院:需先到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含城镇、农合医疗)报销医疗费用,并索取盖有印章的“住院费结算单”(原件),以及住院发票复印件等其他资料,然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意外门诊或住院:凭医院发票原件等其他资料到保险公司索赔。

疾病或意外身故:受益人凭被保险人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医院或其他合法机构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葬丧葬证明等其他资料来保险公司索赔。

    4、索赔时应提供哪些理赔资料?

1)基本资料。①出险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学生身份证复印);②出险人的存折(卡)复印件(学生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若提供银行卡需提供银行交易小凭条或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卡为本人有效证件开户”并亲笔签名(到学校中国银行柜台办理);③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填写并签名(保险公司提供);④学校开具《黄冈师范学院学生保险理赔证明表》(先到致远楼601审核,加盖教育学院行政公章)(《黄冈师范学院学生保险理赔证明表》从学院网页下载)。

2)医院或其他资料。

住院医疗:①医保报销分割单及住院发票复印件,若没在社保报销则需提供住院发票原件;②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③用药清单。

意外医疗门诊:①门诊发票原件;②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③处方签。

意外或疾病导致的身故:①保险金继承协议书(保险公司提供)填写;②身故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及银行存折资料;③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丧葬证明(至少一项为原件)。

温馨提示:保险公司每周五下午在南区柳园3108室收集索赔资料,请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以便能为您提供更快捷的理赔服务。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学生保险理赔证明表》黄冈师范学院学生保险理赔证明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