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2020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已经启动,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奖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成果推广奖。
二、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8年度、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三、征集程序
1.提名申请
有意向通过我校提名的项目完成人,向科技处报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
2.科技处汇总所有单位的汇总表,并向省教育厅申请后,将向所有符合提名要求的项目统一发放提名号和密码。
3.提名汇总表报送学校科技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完成人按照2020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4)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提名项目可以凭提名号和密码(另行发放)登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202.114.204.36),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五、单位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名单位需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
2.项目纸质提名书3份(其中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3.进步奖科普类附2套作品。
(二)其他情况
1.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2.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3.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布名称填写不一致,提名单位应在提名函中说明。
4.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5),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5.请提名单位、专家认真审核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所有提名材料不得更改。
6.经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六、时间要求
1.提名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
2.网络提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29日;
3.提名材料报送日期:2020年6月01日-2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处高京 0713-8833138,qq邮箱:95345687@qq.com
八、湖北省科技厅通知网址
http://kjt.hubei.gov.cn/fbjd/tzgg/202004/t20200424_22445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