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工作,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三步实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研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习目标
通过到基础教育中小学进行为期2周的专业研习,深入了解教学实际,学习课堂观察技能,掌握课例分析技术,撰写教育叙事案例,提升课堂研究能力。
二、研习时间
2021年11月15-26日(第11-12周)。
三、研习内容
1.课堂观察:通过观察对课堂教学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研究。
2.教育叙事:研究生在研习期间撰写学习体会和学校生活,记录日常真实教育生活情境。
3.课例研究:研究生在研习期间选择若干有意义的课例并作案例剖析。
四、研习任务和考核
1.研习活动过程中,研究生完成研习手册(包括研习计划、3份研习日志、5份课堂教学观察记录表、2份教育叙事、3份课例研究和不少于1000字的教育研习工作总结)填写,各培养学院学生组长完成研习考勤签到表填写,并将二项材料于2021年5月31日前交至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2.研习成绩由实践指导教师及研习学校考核评定。
五、领导小组及指导教师职责
学院成立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领导小组,制定本专业领域研习实施细则,联系校外指导教师,确定带队教师,负责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实施工作。负责联系联合培养工作站或研习单位,协调研习相关事宜。
2.校外指导教师职责:
教育研习实行校外导师负责制,全程安排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活动。指导研习生制定研习计划,带领研习生跟班听课,开展评课议课,并在研习活动结束后,对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成绩作出评定。
3.带队教师职责:
具体负责研究生研习事宜,联络研习单位,联系研究生校外导师,管理研习日常工作。
六、研习要求
1.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听取带队老师和校外导师的指导,按照研习计划完成研习任务。
2.遵守研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和指导教师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行动。
3.研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