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育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17作者:浏览次数:186

关于开展2020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工作,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三步实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研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习目标

通过到基础教育中小学进行为期2周的专业研习,深入了解教学实际,学习课堂观察技能,掌握课例分析技术,撰写教育叙事案例,提升课堂研究能力。

二、研习时间

20211115-26日(第11-12周)。

三、研习内容

1.课堂观察:通过观察对课堂教学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研究。

2.教育叙事:研究生在研习期间撰写学习体会和学校生活,记录日常真实教育生活情境。

3.课例研究:研究生在研习期间选择若干有意义的课例并作案例剖析。

四、研习任务和考核

1.研习活动过程中,研究生完成研习手册(包括研习计划、3份研习日志、5份课堂教学观察记录表、2份教育叙事、3份课例研究和不少于1000字的教育研习工作总结)填写,各培养学院学生组长完成研习考勤签到表填写,并将二项材料于2021531日前交至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2.研习成绩由实践指导教师及研习学校考核评定。

五、领导小组及指导教师职责

学院成立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领导小组,制定本专业领域研习实施细则,联系校外指导教师,确定带队教师,负责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实施工作。负责联系联合培养工作站或研习单位,协调研习相关事宜。

2.校外指导教师职责:

教育研习实行校外导师负责制,全程安排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活动。指导研习生制定研习计划,带领研习生跟班听课,开展评课议课,并在研习活动结束后,对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成绩作出评定。

3.带队教师职责:

具体负责研究生研习事宜,联络研习单位,联系研究生校外导师,管理研习日常工作。

六、研习要求

1.教育硕士研究生研习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听取带队老师和校外导师的指导,按照研习计划完成研习任务。

2.遵守研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和指导教师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行动。

3.研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教育学院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