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学生综合量化积分管理办法

发布者:教育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6-27作者: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及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综合量化积分管理办法。

一、学习成绩测评

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总评第一名记满分60分,其它名次按每一名递减0.5分计算;补考一门减1分、二门减2分,依次类推。

以当学期成绩为参考,60分为最高分,再递减。校级选修课统一不计入考评。此项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

二、干部测评

1.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加1.3分;干事加0.8分;

2.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2分;学生会正副部长、社团会长加1.5分;青协正副会长、各球队队长加1.3分;学生会干事加1分;

3.班长、团支部书记、党务助理加1.5分;副班长、纪检、学习委员及心理委员加1分,其它班委干部加0.5分;

兼任的学生干部量化积分可以累加,累加职务最高不超过两项。以最高分为基准,就高不就低原则。此项工作由团支书负责统计,院内职务由主席团统一出具证明拍图发给各班。

三、参加活动测评

(一)文艺体育类

参加各类文艺表演及各类体育运动比赛被评为优秀节目的团体或被评为优秀个人按一、二、三等级(或名次)分别每人次院级加0.8分、0.7分、0.6分、0.5分(优秀);校级加1分、0.9分、0.8分、0.6分(优秀);省级7分、6.6分、6.2分、5.8分(优秀);国家级10分、9.2分、8.4分、7.6分(优秀)。

注:第1名为一等,第2-3名为二等,第4-8名为三等;此项工作由文艺部、赛事竞技部审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证明。

(二)社会实践类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1分,实践活动获奖者每人次按等级(或名次)进行赋分,分别为院级加0.8分、0.7分、0.6分、0.5分(优秀);校级加2分、1.8分、1.6分、1.4分(优秀);省级7分、6.6分、6.2分、5.8分(优秀);国家级10分、9.2分、8.4分、7.6分(优秀)。

社会实践活动指由学校团委、学院团委、各地团委发起的假期校外“三下乡”“返家乡”等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较多的实践活动,以上积分视贡献大小及申报工作量向团队核心成员倾斜,非核心成员酌情给予基础积分,同一项目不累加,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此项工作由实践部负责审核。

(三)科技创新类

凡参加院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加0.5/人,获奖者每人次按一、二、三等级(或名次)进行赋分,分别为院级加0.8分、0.7分、0.6分、0.5分(优秀);校级加2分、1.8分、1.6分、1.4分(优秀);省级7分、6.6分、6.2分、5.8分(优秀);国家级10分、9.2分、8.4分、7.6分(优秀)。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加10分,普通期刊加5分,校级刊物加2分。

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此项工作由实践部负责审核。

(四)志愿服务类

凡参加院校组织的志愿服务类活动每次加0.1分。此项工作由实践部负责审核。

(五)资格考试类:

1.通过英语四级每人加1分;通过英语六级每人加1.5分;

2.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每人加0.5分,二级加0.8分;

3.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加0.5分,二级甲等加0.8分,一级乙等记1分,一级甲等加2分;

4.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以证书为准)加0.5分,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以累积加分。

通过考试后每学期都可加分,此项工作由学风建设部负责审核。

(六)专业竞赛类:

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奖项认定依据附件《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及网址信息》(见附件1)分国赛、省赛认定国家级、省部级;其他校外竞赛参照《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办法》执行。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2分,三等奖8.4分,优秀奖7.6分;

2.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6分,三等奖6.2分,优秀奖5.8分;

3.校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分;

4.院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5分;

此项工作由学风建设部收集整理,院学生会安排学生会干部再统一复核,提交辅导员审定,避免班级内乱加分和扣分现象发生。

(七)其它类

凡在院系等重大活动中出谋划策、个人先进事迹、合理化建议等有突出贡献者每次加0.5分。

四、课堂考勤测评

旷课1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扣0.3,事假1节扣0.1分。

此项含早晚自习及各类活动考勤,基准分为10分,在此基础上减分。此项工作由学风建设部汇总后由纪检委员结合本班考勤负责班内统计。

五、文明寝室创建测评(此项由生活协管部学期末汇总发给各班级)

1、被校级评为文明寝室的宿舍每人加3分;院级文明寝室每人加0.8分;

2、院卫生安全检查每次被评为较差寝室的每人扣0.5分;

3、晚寝检查晚归者,每次扣0.3分;

4、在宿舍违规使用高能电器、夜不归宿者按照第六款扣分;

此项基准分为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若所扣分数超过10分则按具体情况记负分。  

六、处分测评

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处分减2分,警告处分减3分,严重警告处分减5分,记过处分减7分。此项工作由各班班长负责统计。

本办法自20229月起开始生效,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年级各班量化积分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统一标准。


教育学院

2023315
















附件:

1.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及网址信息

2.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办法

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及网址信息

0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https://cy.ncss.org.cn/

0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http://www.tiaozhanbei.net/

0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http://www.chuangqingchun.net/

0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https://icpc.global/

05.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http://www.mcm.edu.cn/

06.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http://www.nuedcchina.com/

07.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https://medu.bjmu.edu.cn/cms/show.action?code=publish_4af037e16e264f60016eaa7dea950ef4&siteid=100001

08.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http://umic.ckcest.cn/

09.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http://www.structurecontest.com/home

10.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http://www.sun-ada.net/

11.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https://smartcar.cdstm.cn/index

12.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http://www.nactrans.com.cn/index

13.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http://www.3chuang.net/

14.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http://www.jienengjianpai.org/Default.asp

15.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http://www.gcxl.edu.cn/

16.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http://47.103.191.18/html/competition/

17.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http://uchallenge.unipus.cn/

18.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http://www.chinaskills-jsw.org

19.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http://www.huacanjiang.com/home

20.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

21.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http://iche.zju.edu.cn/

22.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https://www.robomaster.com/zh-CN,或http://www.cnrobocon.net/

23.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http://www.china-cssc.org/list-52-1.html

24.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https://icpc.global/

25.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https://3dds.3ddl.net/

26.世界技能大赛http://wscrc.tute.edu.cn

27.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http://worldskillschina.mohrss.gov.cn/

28.“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http://www.siemenscup-cimc.org.cn/

29.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http://www.fwwb.org.cn/

30.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https://www.jsjds.com.cn/

31.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http://www.c4best.cn/

32.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http://dasai.lanqiao.cn/

33.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http://www.dandad.cn/

34.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http://www.saikr.com

35.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http://opt.zju.edu.cn/gdjs/

36.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http://univ.ciciec.com/

37.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http://www.mse-cn.com/

38.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http://www.ciscn.cn/

39.未来设计师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http://www.ncda.org.cn/

40.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http://zpy.cstam.org.cn/

41.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http://cmes-imic.org.cn/

42.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http://crc.drct-caa.org.cn/

43.“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http://www.cnsoftbei.com/

44.中美青年创客大赛http://www.chinaus-maker.org.cn/

45.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https://www.robocom.com.cn/

46.“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G技术大赛https://dtcup.dtxiaotangren.com/HomePage

47.华为ICT大赛https://e.huawei.com/cn/talent/#/ict/contest?compId=&navType=talentAlliance

48.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http://www.socchina.net/

49.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https://www.culsc.cn/

50.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http://wlsycx.moocollege.com

51.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http://gxbsxs.glodonedu.com/

52.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http://www.ccphttp://www.ccpitedu.org/index.aspx?lanmuid=68itedu.org/

53.“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http://cyds.monilab.com/

54.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http://www.robotcontest.cn/

55.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http://www.cdec.org.cn

56.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https://www.caairobot.com/








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办法


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展示我校教学改革成果,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科竞赛 的指导工作,促进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对学科竞赛的优秀指导老师给予奖励,颁发获奖证书。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学生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竞赛活动。包括:由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科学会(协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常设性竞赛。行业、协会举办的竞赛需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平台登记备案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为 A B 类。

(一)A 类竞赛

1.综合赛事。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包括省级预选赛和国家级竞赛。

2.学科专业赛事(含省级预选赛)。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竞赛项目为准。

(二)B 类竞赛

指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一级学科学会(协会)等举办的全国性赛事,以及省委、省政府下属一级部门(如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举办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技能竞赛。为加强我校师范专业建设,服务师范专业认证,适当降低师范专业的学生讲课类比赛的规定要求。

二、级别认定

(一)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

1A 类竞赛认定国家级、省级两个级别。分别设一等奖(含金奖、特等奖)、二等奖(含银奖)、三等奖(含铜奖)。A 类竞赛获奖级别等次根据获奖证书认定。

2B 类竞赛认定省级、厅级两个级别。B 类竞赛获奖级别按照获奖证书等次降一级认定,国家级降为省级,省级降为厅级。

赛事认定一等奖(含金奖、特等奖)、二等奖(含银奖)、三等奖(含铜奖),如有特等奖,则只取特等奖、一等奖(含金奖)和二等奖(含银奖),特等奖按照一等奖奖励。运动类竞技赛,认定决赛成绩(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至四名为二等奖,第五至八名为三等奖),预赛成绩不予认定。

3.国际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性学科竞赛,可根据竞赛的性质、规模、等级等,按照 A 类学科专业竞赛国家级认定。

(二)学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和级别认定

1.学生获奖证书有注明指导教师的,或者指导教师获奖证书与学生获奖证书相佐证的,方可认定为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2.根据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等次认定结果,核定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同一项目有多位指导教师获得独立指导教师证书的(指多位老师指导一个项目或者一个学生参赛),由第一指导老师按权重分配奖金。

(三)赛事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不予奖励

1.互联网无法查询到赛事报名官网的,或无法提供加盖主办官方印章的赛事通知的。

2.尽管有校内选拨赛,但仅通过互联网报名,且只通过互联网网评的竞赛。

3.除 A 类赛事外,通过校级选拔赛后,单项竞赛上报省级或者国家级竞赛组数超过 5 组的(单人竞赛超过 5 人)。

4.赛事主办单位或获奖证书印章不属于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以某地方大学校章为代章的。有相关文件规定的除外。

5.赛事主办单位为省级以下专业学会(协会)。有相关文件规定的除外。

6.赛事主办单位为单纯企业或联席会、研究会。

7.赛事主办单位为中央某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或省属二级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

8.赛事主办单位为中国社会组织非会员单位。

9.赛事主办单位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或非正式组织。

三、认定实施

1.“互联网+”比赛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和认定。

2.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服务外包、生物创新创业)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认定。

3.团中央、团省委及其下属部门组织的比赛(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