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的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学位授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学习目标
通过系统学习《学位法》,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和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教育硕士研究生和相关的教师、研究生导师深入理解学位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位申请、授予等环节的规范与要求,增强学术诚信意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学习对象
教育学院教育管理和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教育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导师、辅导员、教学秘书
四、学习时间
1 月 8 日 - 2 月 14 日
五、学习内容
1.立法背景与意义:《学位法》的出台背景、对教育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
2.核心条款解析:
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分类发展要求;
学位授予条件、程序及质量保障机制;
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与处理。
3.实践应用:结合师范教育特点,探讨《学位法》对课程设置、论文指导、师德建设的影响。
六、学习方式
(一)线上集中学习
1.平台选择:使用超星学习通和腾讯会议进行线上集中授课与交流。
2.课程安排
(1)1 月 8 日 - 1 月 12 日:《学位法》概述与基本框架解读
安排1 次腾讯会议直播课程,时长 60 分钟,由学院副院长韦耀阳教授讲解《学位法》的立法背景、目的、主要内容和整体框架结构。
课程结束后,在平台发布相关讨论话题,学生在 3 天内参与讨论,分享学习心得。
(2)1 月 15 日 - 1 月 19 日:学位申请与授予章节详解
开展 1次腾讯会议直播,时长90 分钟,由学院院长助理沈胜林副教授针对学位申请条件、程序以及学位授予的标准、流程等内容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组织学生分组在线讨论,每组推选代表进行发言,最后教师总结点评。
(3)1 月 22 日 - 1 月 26 日:学术不端行为与法律责任学习
安排 1次腾讯会议直播,时长60 分钟,邀请学院副院长韦耀阳教授讲解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类型以及在《学位法》框架下对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观看相关学术不端案例视频资料,并在平台提交不少于 800 字的观后感。
(4)2 月 5 日 - 2 月 9 日:互动答疑与交流分享
组织 2 次线上答疑交流活动,每次时长 60 分钟。学生提出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问,教师团队集中解答。随机抽取学生进行学习成果汇报,分享自己对《学位法》中重点内容的理解和应用思考。
(二)线下自学
1.资料发放:为每位研究生发放纸质版《学位法》文本以及学院编写的学习辅导资料,包括知识点梳理、案例分析集等。
2.学习要求
(1)学生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至少有 8 小时用于《学位法》的学习。阅读过程中做好笔记,标注重点内容和疑问点,撰写一篇不少于 1500 字的学习笔记,记录学习收获、思考感悟以及对相关条款的理解。鼓励学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未来职业规划,深入思考《学位法》对教育领域的影响,形成个人见解,并在小组线下交流活动中分享。
(2)小组交流.以各个年级专业领域为单位,划分线下学习小组。
各小组组织至少 2 次线下交流活动。小组成员分享学习笔记,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探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次小组交流活动需指定一名记录员,记录交流内容和讨论结果,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给学院备案。
七、学习评估
1.线上学习评估
参与度评估:根据学生在直播课程中的出勤情况、发言次数、讨论参与度等进行打分,占线上学习成绩的 30%。
作业评估:对学生提交的讨论话题回复、观后感、学习成果汇报等作业进行评分,占线上学习成绩的 70%。
2.线下学习评估
教师对学生每月提交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评分,占线下学习成绩的 40%。根据小组交流活动记录以及小组成员互评结果,对学生在小组交流中的表现进行打分,占线下学习成绩的 60%。
3.综合评估:线上学习成绩与线下学习成绩按照 6:4 的比例计算最终学习成绩。成绩合格者(60 分及以上)获得相应的学习学分,成绩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或重新学习。
八、保障措施
1.成立教育学院《学位法》学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学习计划制定、监督落实、成效评估及制度修订。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童三红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韦耀阳、学生工作副书记徐丹
成员:教学秘书裴军、辅导员邹焱萍、研究生会成员
2.组建由学院教授、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的学习指导教师团队,负责线上授课、线下指导以及答疑解惑等工作。
3.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和实践部,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成果,对学习态度不端正、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进行督促和批评教育。